吐槽医院饭菜难吃被拘”经不起法律推敲
日前,河北邯郸涉县媒体报道,城关派出所接到一起报警,称:有人以“涉县新医院餐厅质差、价贵、量少,还是人民的医院吗?”为题,在百度涉县贴吧、微信群等传播,对医院工作造成恶劣影响。接警后,该所立即组织民警展开调查,于8月16日查明,信息发布者叫张某,6月初在医院就诊期间,因觉得饭菜一般,于是就在网上发布了这篇帖子。通过多方调查取证,警方查实张某涉嫌虛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目前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新闻发布后,引发网友关注。8月19日晚,邯郸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表示,对于此事,邯郸市公安局高度关注,市局法制部门已责令涉县公安局严格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本案的“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重新审核。如果存在执法问题,必须立即予以纠正。
吐槽食堂难吃,后果如此严重,令人意外,也引人深思。从报道看,警方已查实“张某涉嫌虛构事实”。不过,网友吐槽6月份饭菜质量有问题,警方两个月后接到报警予以查实,这“事实”是如何调查取证的?是医院饭堂提供证据还是网友直接口供承认?警方又如何认定涉事医院饭堂饭菜质量?如何判断饭菜的价格合适与否?网友发帖后又如何对医院工作造成恶劣影响?如果这些疑问无法确切回答,警方的调查取证就可能有瑕疵,经不起推敲。
退一步说,警方调查取证程序合法,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准确吗?警方是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对张某予以拘留。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从媒体报道看,张某的吐槽最多是夸大其词,或描述事实不准确,根本算不上“散布谣言”,没有扰乱公共秩序,更没有致使该医院工作不能正常进行。对照上述条款,警方适用法律明显失当。
重视对舆情的监测,及时应对网络发帖,是各级政府的应有职责。在进入移动互联的今天,区分网络发帖是吐槽还是谣言,是处置网络舆情的前提,需要做扎实的取证工作。与此同时,政府机构应对网络舆情,应有足够的自信和定力,做出科学合理的分析判断,不必“草木皆兵”,自乱阵脚,不管三七二十一,杀鸡祭出宰牛刀。这样做,表面看似乎应对迅速,处置有序,细考究,其实是反应过度,是另一种意义上的“应对失措”,既有损政府公信力,又与依法治国理念背道而驰,值得有关部门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