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5日,《甘肃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发布,确定我省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甘肃省高考综合改革带来了哪些新变化?
甘肃高考综合改革凸显“三个有利于”
2014年9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发布,标志着恢复高考制度以来,我国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启动。《实施意见》总体要求提出“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即“三个有利于”)出发,认真总结经验,突出问题导向,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甘肃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于近日向社会公布,甘肃成为全国第四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之一。本次改革主要面向四个方面,即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规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改革统一高考招生录取制度和健全职业高等院校分类考试制度。高考招生录取采用“3+1+2”科目组合模式,其中“3”为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 3个科目;“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物理、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中选择2门。
总体来看,《方案》的设计严格遵循了“三个有利于”要求,为考生全面而个性发展提供了更大空间,将对提高人才选拔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社会公平发挥积极作用。
一、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方案》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力在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推进素质教育。具体来看,本次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两类,即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覆盖普通高中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语文、数学、外语等14个科目,考试成绩是学生毕业、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主要依据,学生需要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现象。“3+1+2”模式不分文理科,理论上有12种组合,学生可根据个人爱好、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和专业的招生要求以及高中学校的办学条件自主选择,与传统的文理分科仅有的2种固定组合相比,学生的科目选择权、学习自主权大为增加。学生可以扬长避短,学习自己感兴趣和擅长的科目,实现文理兼修、文理兼考、自由组合,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学其所好、考其所长的原则,尊重个体发展的差异禀赋,满足人才培养的多层诉求,更加符合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选拔要求。从长远来看,将会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
另一方面,本次改革把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成为一大亮点。综合素质评价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多维度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客观记录,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育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这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力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普通高中转变育人方式,有利于促进学生认识自我、规划人生,有利于社会从过于关注学生成绩向更加关注学生发展过程转变,切实推动转变教育观念和人才培养模式。
二、有利于科学选拔各类人才
为高校选拔合适的生源是高考的重要功能之一。从2024年起,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将依据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即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模式进行录取。对高校来讲,需要结合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按照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要求,对每个具体专业提出明确的选考科目要求。高校制定选考科目要求时,可以针对不同学生群体设置个性化要求,制定与人才培养相匹配的选拔计划,从而招到符合专业需求素养的、有志于在专业领域发展的学生。同时,也将促使高校深入分析各学科和专业特点、培养理念、核心素质等要求,提升学科建设水平,培育办学特色,促进学校招生培养一体化建设。
《方案》明确,自2024年起,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采用“院校专业组”的志愿填报方式。“院校专业组”把要求相近、共性较多的专业组合在一起,考生根据想要报考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结合自己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填报相应的专业组志愿,专业组内可能是一个专业,也可能是多个专业,考生按专业组投档后,符合条件的,可在该专业组内进行专业调剂,提高了考生选考科目与高校招生专业要求的匹配度,让考生“学其所好、录其所长”,也使高校招录到有相应学科特长和兴趣的考生,有利于人才培养和学校自身发展。
《方案》指出,要结合职业教育改革和“部省合作、整省推进”职业教育发展打造“技能甘肃”,推动职业高等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本科高等院校相对分开。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核为主,分别制定了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考试招生办法,拓宽了不同学生群体的升学渠道,增加了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
三、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平
《方案》提出“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完善政策体系,健全体制机制,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高考作为最重要的人才选拔制度,是守护教育公平及社会公平的重要底线,是合理分配高等教育资源、落实教育公平政策的重要手段。
甘肃高考综合改革实行的“两依据一参考”招生录取模式,在确保“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底线的同时,将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参考,高校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制定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招生录取迈出了从“看分”向“看人”转变的重要一步,给不同爱好、特长的学生以公平的发展机会,使“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结果公平逐步向注重起点公平和过程公平的评价模式转变。为了保证评价结果真实可信和公平公正,建立全省高考综合改革信息管理系统,强化过程性、常态化监管,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客观、真实、准确、可信。健全材料公示制度、抽查制度、申诉与复议制度、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者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要求用于招生使用的活动记录和事实材料必须进行公示,班主任及有关教师要对公示后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签字。学校要对学生的档案材料进行审核。这些举措为每个学生提供更多、更公平的人生出彩机会,体现出甘肃高考综合改革在考试、招生、评价等环节追求更高水平的“内涵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