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委发布了新的《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对高中阶段的两大类学业水平考试(即合格考与等级考)的考试安排做了新的调整。
合格考:重大变化。原先各科目仅有一次考试加一次补考,新方案实施后,增加了各科的合格考机会。
等级考:各项安排与先前基本保持一致
合格考各科成绩合格不仅是高中毕业的必要条件,也是春考录取的必要条件,也关系到春季大专自主招生可选择的报考院校。
下面说一下新实施办法的具体调整内容,以及对春考生有何影响。
* 新政策即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018年至2023年。
合格性考试
1. 合格考的考试科目与形式保持不变,成绩呈现仅有合格与不合格两类。
共涉及13门科目,其中大部分科目为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小部分为各自高中自行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 生命科学即我们平时说的生物。
2. 考试时间安排有重大变化。
原先各科目仅有一次考试机会加一次补考机会,然而在新政策中:
地理与生命科学,最多有5次考试机会
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最多有3次考试机会
具体安排如下:
* 注1:蓝色指新增的合格考机会。
* 注2:体育与健身、劳动技术、艺术的补考由所在高中学校自行组织
高一学年:第一学期没有合格考安排,第二学期可报考地理、生命科学、信息科技,没有严格规定至少或最多报考几门。
高二学年:除了政治、历史、物理、化学外,在第一学期末和第二学期末都有再次报考地理、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机会,但仅限高一学年尚未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
高三学年:除了语文、数学、外语,其他7门在第一学期末和第二学期末可再次报考,但仅限之前尚未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
春招考生预警:
原先在高三第二学期4月份的补考取消,如果19届沿用18届的春考预录取政策,需要考生在高三第一学期末就必须取得各科合格考的合格成绩,否则将无法预录!
大专春季自主招生考生预警:
在高三第一学期末结束后,考生所取得的合格科目将决定可以报考哪些大专院校。
等级性考试
等级考的各项安排基本保持不变。
科目涉及: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共6门学科,考生自选3门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依旧按照位次比例划分等级:A+、A、B+、B、B-、C+、C、C-、D+、D、E,共11级。
“A+”考生为全市排名前5%,“A”~“D+”各均占10%,“D”、“E”共约15%。A+计满分70分,E计40分,相邻两级之间的分差均为3分。
考试时间安排也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这次公布的《实施办法》中,主要增加了各科合格考的机会,取消了高三第二学期4月份的补考。这对打算参加春招或春季大专自主招生的同学来说,有利也有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