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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高考政策
上海市学业水平考政策调整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6日
信息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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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教委发布了新的《上海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对高中阶段的两大类学业水平考试(即合格考与等级考)的考试安排做了新的调整

  • 合格考:重大变化。原先各科目仅有一次考试加一次补考,新方案实施后,增加了各科的合格考机会。

  • 等级考:各项安排与先前基本保持一致

合格考各科成绩合格不仅是高中毕业的必要条件,也是春考录取的必要条件,也关系到春季大专自主招生可选择的报考院校。

下面说一下新实施办法的具体调整内容,以及对春考生有何影响。

* 新政策即日起生效,有效期为2018年至2023年。

合格性考试

1. 合格考的考试科目与形式保持不变,成绩呈现仅有合格与不合格两类。

共涉及13门科目,其中大部分科目为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小部分为各自高中自行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 生命科学即我们平时说的生物。

2. 考试时间安排有重大变化。

原先各科目仅有一次考试机会加一次补考机会,然而在新政策中:

  • 地理与生命科学,最多有5次考试机会

  • 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信息科技,最多有3次考试机会

具体安排如下:

* 注1:蓝色指新增的合格考机会。

* 注2:体育与健身、劳动技术、艺术的补考由所在高中学校自行组织

高一学年:第一学期没有合格考安排,第二学期可报考地理、生命科学、信息科技,没有严格规定至少或最多报考几门。

高二学年:除了政治、历史、物理、化学外,在第一学期末和第二学期末都有再次报考地理、生命科学、信息科技的机会,但仅限高一学年尚未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

高三学年:除了语文、数学、外语,其他7门在第一学期末和第二学期末可再次报考但仅限之前尚未取得合格成绩的考生。

春招考生预警:

原先在高三第二学期4月份的补考取消,如果19届沿用18届的春考预录取政策,需要考生在高三第一学期末就必须取得各科合格考的合格成绩,否则将无法预录!

大专春季自主招生考生预警:

在高三第一学期末结束后,考生所取得的合格科目将决定可以报考哪些大专院校。

等级性考试

等级考的各项安排基本保持不变。

科目涉及: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共6门学科,考生自选3门参加考试。

考试成绩依旧按照位次比例划分等级:A+、A、B+、B、B-、C+、C、C-、D+、D、E,共11级。

“A+”考生为全市排名前5%,“A”~“D+”各均占10%,“D”、“E”共约15%。A+计满分70分,E计40分,相邻两级之间的分差均为3分。

考试时间安排也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这次公布的《实施办法》中,主要增加了各科合格考的机会,取消了高三第二学期4月份的补考。这对打算参加春招或春季大专自主招生的同学来说,有利也有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