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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高考政策
北京新高考方案出炉:从2020年起探索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3日
信息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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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图虫创意)

芥末堆8月23日讯 今日北京市教委发布北京新高考方案。新方案延续2016年北京市已公布的高考改革方向,从2017年高一新生起,实行“6选3”的选考方案。建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设立合格考与等级考。值得一提的是,此次公布的新方案还提及,在部分市属高校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改革,综合评价录取依据考生的统一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其中高考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成绩的60%。

今日,北京市新高考方案的出炉引发京城教育圈的一波热议。芥末堆研读新方案发现,新方案内容与方向与2016年北京市公布的高考方案和2017年北京市印发的《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一致。

设立合格考与等级考

北京市新高考从2017年就已开始启动,成为当年四地启动新高考的其中一个。2016年,北京市公布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提出了基于“统一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今天北京市教委公布的《北京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总体沿袭了上述方案方向和内容。

《实施方案》提出建立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自2017年高一新生开始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3门科目。

所有科目均设合格性考试,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必修课程要求为依据。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科目设等级性考试,考试内容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中的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要求为依据。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6门等级性考试科目中自主选择参加3门科目考试,成绩计入高考。这也就是俗称的“6选3”选考模式,不分文理科。

等级性考试成绩呈现仍不确定

考试时间上,学生首次参加合格性考试时间为高一第二学期末,此后每学年组织两次,分别安排在每学期末。合格性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等级性考试每学年组织1次,安排在每年的6月,成绩当年有效。这也意味着北京市的选考科目只有一次考试机会,并未如浙江方案中的可以参加两次选考,取最高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关于等级性考试的成绩呈现方式,2016年公布的方案中,只提及“以等级呈现”,并未具体给出分数值的设定。2017年印发的《北京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试行)》中提出,等级性考试成绩分为五个等级,位次由高到低为A、B、C、D、E。等级依据原始分划定。同样未确定具体分值。今天发布的《实施方案》对此也没有进一步的说明。不过选考科目满分为100分已确定。

根据此前浙江和上海已实施的方案,等级性考试成绩采用赋分制。上海等级性考试成绩以合格性考试成绩为基础,合格自动有40分,然后按照等地呈现为A+、A、B+、B、B-、C+、C、C-、D+、D、E等11个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考生最终成绩为:70、67、64等以此类推。而浙江的等级性考试成绩设为A、B、C、D、E五个等级,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合格自动有40分,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考生最终成绩为:100、97、94等。

这一赋分制也在上海、浙江两地施行过程中遭到考生和家长的质疑。质疑的核心在于,面对不同学科的考试难度,同样的赋分制对考生是否公平。这种方式也一定程度引起考生弃考物理等较难学科,转而投向更易得分,竞争压力更小的学科。

英语听力一年两考,2021年起增加口语考试

就具体科目而言,新方案中,英语学科的考试变化最大。《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从2018届考生开始,英语听力与统考笔试分离,分值30分不变,实行机考。一年两次考试,分别安排在每年12月和次年3月进行,取最高成绩与笔试成绩一同组成英语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另外,从2021年起,英语增加口语考试,口语加听力考试共计50分,总成绩分值不变。

从目前已公布的多个省份的高考方案来看,英语都有两次考试机会。

多地探索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

早在2016年公布的方案中,北京市就提出,从2020年起,在市属高校探索开展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在市属高校中设立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统一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多维度综合评价招生方式。

今天颁发的《实施方案》再次提出,充分借鉴其他省份的经验,在部分高校探索开展综合评价录取模式改革试点。具体规定,综合评价录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进行录取,其中高考成绩占比原则上不低于总成绩的60%。同时强调,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院校范围。

关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操作一直是基础教育探讨的重点,但也一直是持续的争议点。究竟如何做出能够反映学生真实能力和素养水平的综合评价,尚没有一个可推行的普遍适用的方案。但自新高考启动以来,各地探索的脚步明显在加快。

综合素质评价通常包含思想道德、学业成就、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北京市提出学校和教师要指导学生在“北京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中及时、客观记录反映学生综合素质主要方面的具体活动,收集相关事实材料。

在北京市提出综合评价招生改革试点之前,早在2014年浙江省启动新高考改革方案时,便提出三位一体的招生方案,实际也是综合评价招生方式之一。三位一体的招生方式,融合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和高校综合素质测试)以及高考成绩三方面,折算成最终分数。其中高考成绩原则上不低于综合成绩的50%。

2018年在浙江省采用三位一体招生方式的高校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等9所高水平大学,以及浙江省内50所高校。

浙江之外,山东也在尝试采用这种招生方式。2018年5月,山东省教育厅公布了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了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青岛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浙江大学等10所高校在2018年开展综合评价招生试点。

参加该项招生录取方式的考生成绩由试点高校依据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高校考核成绩(含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按一定比例计算形成。其中高考成绩在其中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其余两项在其中的占比由试点高校自行确定。

这在某种程度上真正打破了唯分数论的考试招生录取模式。但目前来看,仍然是小范围的试点,距离大范围推广还有一段路要走。

录取方式上,北京市此次还提出在总结本科二批与本科三批合并为本科二批经验基础上,2019年将本科一批与本科二批合并为本科普通批。这也是多个省份新高考方案中在录取方式上的探索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