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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教育厅:禁止高中过早让学生确定选考科目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3日
信息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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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浙江部分高中学校要求2017级学生在高一第一学期结束时确定全部3门选考科目,并对选考科目的必修课程实行“选考班”和“学考班”教学,引起学生和家长不满的现象,3月1日,浙江省教育厅告知澎湃新闻,该厅已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坚决制止普通高中学校过早要求2017级学生确定选考科目的做法,立即停止选考科目的必修课程“选考班”和“学考班”教学,回归正常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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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起,浙江作为全国首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地区之一,承担先行先试、探索经验的任务。该省率先在考试招生模式上进行改革:考试不再分文理,实行统一高考与高中学考、必考与选考相结合。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学校”志愿,按专业平行投档。高校确定专业(类)选考科目范围和其他选拔条件,择优录取;高职提前招生,普高学生以高中学考成绩、中职学生以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作为选拔基本依据。实行一档多投,实现学生和高校双向选择;深化三位一体招生改革,为综合素质有优势、学有专长的考生提供施展平台。

  不过,浙江省教育部门近期接到群众反映:部分普通高中学校违反《关于适应高考招生改革 进一步做好普通高中学校教学工作的意见》(浙教基〔2017〕117号)中“坚持把课程选择权还给学生,坚持学生完成必修课程后再确定选考科目原则,进一步完善学校选课制度”的规定,强制要求2017级学生在高一第一学期结束时确定全部3门选考科目,并以必修课程分层教学名义,对选考科目的必修课程实行“选考班”和“学考班”教学,引起学生和家长的不满。这种做法严重违反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是以“追求高分”为幌子实际剥夺学生的选择权,与改革初衷背道而驰。

  为此,浙江省教育厅要求:全面排查,摸清情况。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在开学前组织力量对所辖学校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违规学校名单;坚决制止,规范教学。

  浙江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在开学前,坚决制止要求2017级学生在高一第一学期结束时确定全部3门选考科目的做法,在高一年级结束前不得要求学生提前确定选考科目,立即停止选考科目的必修课程“选考班”和“学考班”教学,回归正常教学;严肃纪律,坚决问责。各市、县(市、区)教育局要督促违规学校端正思想,整改到位。近期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试行)》(教学厅〔2018〕1号),从2020年招生(2017级学生)开始实施。该省2017级学生升学时,各高校本科专业招生选考科目要求将依据教育部文件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