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校与分校区的区别
分校:大多是与“本校”在教学管理方面相独立的办学机构;
分校区:大多是指与“本校”除地理区位不同外其余方面皆保持一致的“本校分部”,在各方面都直接受“本部”领导。
分校
根据形成过程来进行划分,“分校”一共可以分为三类。
1大学合并潮的产物
产生于“大学合并潮”并隶属于“本校”,实际上基本保持独立运行的“分校”。
本世纪初的大学合并,主要是将专业性较强的大学向有实力的综合性大学合并,进行合并的学校在合并前地理位置并不重叠或临近,合并后就转化为了实际上的“类分校区”。
一些院校经过资源重组往往会把相近的专业放在一个“分部”,此类合并学校的“分校”一般独立性较强,实际上相当于“只是换了块牌子”,因此在招生以及学制、行政管理方面都拥有极大的自主权。
2与地方政府合作开办
由学校本部与地方政府合作开办,隶属于“本校”却基本独立运行的“分校”。
此类“分校”由于相关政策有待完善,在性质认定的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例如,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是由北京师范大学与珠海市政府合作建立,教学方面长期引进本部教师进行合作,分校党委书记由本部党委副书记兼任。
虽然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官方始终不承认珠海分校为独立学院(本科第三批),而称之为“按独立学院方式运作”,但实际在教育部,珠海分校已被归类为独立学院,并且连续六年参加了全国独立学院排名的评选。
类似的还有北京工业大学实验学院与北京工业大学的关系。虽然北工大实验学院可以在北京一本招生,但是毕业证和学位证上还仍然摆脱不了实验学院的所属。
然而,在同样属于校本部与地方政府共建高等教育机构,山东大学威海分校却成功转化为山东大学“分校区”,在各类学历学位证书方面实现了完全一致,并且不属于“独立学院”之列。
3与民间资本合作开办
由学校本部与民间资本合作开办、完全独立自主运行的“独立学院”。
独立学院具有独立的校园和基本的办学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独立进行招生,独立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独立进行财务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即基本相当于一个独立的学校。
目前,独立学院(也叫二级学院)所颁发的学历和文凭在社会认可度上低于公立院校(一级学院),由于大部分独立学院主要还是在本科第三批次招生,少量获得本科第二批次招生资格,其生源质量相对于一级学院还是有一定差距。
例如,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历年录取分数线均低于本部150分以上,主要招收本科第二批次和本科第三批次考生。同时,其毕业生毕业后也将获得的学院独立颁发的学历和学位证书。
分校区
明显区别于“分校”的是,“分校区”大多指“本校分部”,即“分部不分校”,“分校区”在各方面都直接受“本部”领导,不存在独立运行的状况。
例如,复旦大学在上海主要分为邯郸路校区(主校区)、枫林校区(医学院)、张江校区(微电、软件、药学)、新江湾城新校区(法学),四个校区间学生除就学位置外其余待遇皆一致。
其余待遇皆一致。建立“分校区”也可能是学校经过长期发展出于自身教学建设的需要,将研究生与本科生分在不同校区培养,像南方医科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就属于这种情况,分校区毕业生与本部毕业生在各方面也享受同等待遇。
毕业证问题
第一类和第二类“分校”毕业生的本科毕业证书由校本部统一颁发,证书的封皮样式和文字与校本部毫无差别,证书内芯同样加盖本部公章和本部校长印。证书内芯的文字表述有两种方式:
第一种与校本部完全一致,如北京大学医学部、山东大学威海分校等。
第二种表述与校本部稍有不同,文字上会注明“某某校区”或“某某分校”,如北京工业大学实验学院颁发的本科毕(结)业证书,内芯上将注明“在我校实验学院某某专业学习”。
第三类“分校”,即由学校本部与民间资本合作开办、完全独立自主运行的“独立学院”,颁发的毕业证与学位证都是独立学院的名字。不过,凭借强大的民间资本的介入,其在校园硬件建设、教学管理、学生服务等方面通常并不落后甚至还要优于前两类“分校”。
分校VS分校区辨别?
区别所谓分校或独立学院与“分校区”的重要方法,就是查看其招生办法。
大学“分校区”一般没有独立招生的权力,其生源主要依靠校本部统招,再根据专业和年级分配到各个校区,因而生源质量有极好的保证。
与此不同,分校(独立学院)的招生工作基本独立于校本部,通常在招录分数线上要低于本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