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引起了广大学生及家长的重视,好课堂小编整理而来部分省份高考改革的内容,供大家参考了解。
北京市
1、从2017年秋季入学高一起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2、英语听力考试从笔试中分离,一年两次实行机考;
3、取消本科三批,与本科二批合并;
4、自2018年起,推进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
5、2020年调整统一高考科目,实行3+3,探索两依据、一参考。
天津市
1、取消文理分科;
2、实行3+3的考试模式,选考科目6选3;
3、英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4、探索两依据、一参考多元录取。
山东省
1、2015年英语科目使用全国卷,2016年语文和数学使用全国卷,2018年全部科目使用全国卷;
2、2020年高考实行3+3的考试模式;
3、未来一批二批合并,除提前批次外,不再分批次录取。志愿填报由学校+专业改为专业(类)+学校形式;
4、录取两依据、一参考。
广东:
2018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2021年实行新的高考综合改革方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考外语科目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机会,学生选择最好成绩使用,以减轻学生集中应考压力。
宁夏:
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新生中开始启动实施。高考外语考试每年举行两次,一次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期间,另外一次考试时间根据教育部确定的时间安排。考生最多可申请参加本年度两次外语考试,选择一次较好成绩作为其本年度高考外语考试成绩。
河北:
外语科目考试次数发生了变化,由过去的只考一次变为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两次成绩较高者计入考生总成绩。河北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实行新的学业水平考试制度。2021年开始,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语数外分值150分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重庆
重庆将在2018年上半年出台并公布《重庆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方案》。从2021年(2018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将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录取制度。即:依据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
高考总成绩为全国统考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的总和。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每科150分,由国家统一命题,考试不分文理科,考试时间在每年6月份。其中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每年4月、6月),取最好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所有科目,结果采取合格或等级方式呈现,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种。
其中,合格性考试用于核定学生高中毕业水平和能力,覆盖普通高中课程标准规定的所有科目,原则上采取学完即考方式,以合格、不合格方式呈现,作为学生具备高中毕业学历认定依据。等级性考试,作为高等学校录取依据,采用“6选3”模式,即:考生根据所报考高校专业的具体“6选3”科目组合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自主选择确定3个科目进行等级性考试,考试时间在每年3月底至4月初。各普通高校将提前向社会公布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报考要求。
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将为每一位学生建立个人综合素质档案,档案中客观真实、写实性地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和标志性成果,引导学生积极参加科学探索、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由招生高校评价和使用,各普通高校将按规定提前向社会公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使用办法。
内蒙古
内蒙古将于2018年从普通高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全面实行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不分文理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将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
安徽
2021年高考录取考生总成绩不分文理科、2018年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将开始实施新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福建
24日,省教育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到2021年,福建省将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陕西
陕西省高考综合改革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2022年高三学生将参加《方案》实施后的首次高考。考试科目包括全国统一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的等级性考试。
河南
河南省将于2018年启动普通高校考试制度综合改革。有序出台相关配套改革方案,到2020年,初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云南高考改革:2022年启动
按方案设定的高考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云南将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到2022年高考时全面实施,届时高考文理不分科。
西藏
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我区将全面启动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2021年起,我区将深化统一高考考试科目改革,调整统一高考科目,高考将不再分文理科。
浙江
1、必考科目语数外3门,每门满分150分;
2、选考科目实行&,7选3&,模式,每门满分100分,每科最多考2次;
3、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
4、语文、数学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
5、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1次在6月,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
6、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
广西
2022年起,广西统一高考科目将不再分文理科,高考总成绩将由“3个必考科目+3个选考科目”组成,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一年将有两次考试机会。
上海
合并一本、二本招生批次,扩大综合评价录取试点范围;2017年起推动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自主招生等环节中开始使用;推行“两依据、一参考”的考试招生模式。
青海
2018年,启动全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在当年新入学的普通高中高一新生中实行新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甘肃
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海南
1、2020年高考不分文理;
2、2020年高考科目实行&,3+3&,,选考实行&,6选3&,;
3、总成绩按标准分呈现,语数外每科原始满分150分,转换成标准分,自选3科每门满分100分;
4、从2017年起,海南本科第一批和第二批合并录取,从2020年起,海取批次仅设本科批和专科批,分学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
黑龙江
方案提出,从2018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启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辽宁
2018年,辽宁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包括综合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类,高考不再分文理科,高考成绩将由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等级性考试科目构成,满分为750分。
贵州
贵州省高考综合改革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即从2021年开始高考实行“3+3”新模式。2020年前(含2020年),我省继续实行现行高考方式。
湖南
湖南将于2018年正式启动高考综合改革,即从2018年进入高中一年级的学生开始实施,到2021年高考时按新的制度录取新生。
江苏
1、2021年高考“3+3”模式,文理不分科;
2、统考科目语数外保持不变,选考科目由&,6选2&,调整为&,6选3&,;
3、英语将实行听力和口语一年两考,笔试两考还在探索;
4、分值比480分高,接近700分;
5、&,小高考&,13个科目均可考两次;
6、2016年起,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高校加3分投档。
吉林
1、取消文理分科;
2、实行3+3的考试模式,选考科目6选3;
3、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4、等级性选考每年组织1次,高中生在校期间只参加1次等级性考试;
4、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逐步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和录取;
5、从2021年起,高校招生逐步取消录取批次,探索一档多投。
山西
1、高考实行3+3&,模式;
2、实行&,两依据、一参考&,录取模式;
3、外语&,一年两考&,,较高一次成绩计入总分。
云南
1、不分文理
2、录取批次三本二本不合并
3、6选3
4、英语可以考2次
江西
1、不分文理科;
2、实行&,3+3&,的考试模式,选考&,6选3&,;
3、外语考试分为笔试和听力测试,高中生最多参加两次外语考试;
4、高考总分满分750分,语数外每门150分,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每门100分;
5、2016年起建立江西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开展综合素质评价;
6、2016年起合并二三本,2018年起合并艺术二三本科批,2020年起进一步减少录取批。
湖北
1、取消文理分科;
2、高考实行3+3模式,选考6选3;语数外用全国卷,自选3科用湖北卷
3、外语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4、高考与高职招生分开;
5、2021年实现&,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模式;
6、探索分类投档、分类录取。
四川
2016年起,普通高考开始分步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并恢复外语听力考试;2017年起,普通高考各科全部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从2021年开始,统一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各科满分仍为150分,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取最好成绩计入总成绩。
高考增加英语听力考试
各地改革方案中明确,高考改革的一大亮点还在于,将实行“3+3”的考试模式,文理不分科。
所谓“3+3”模式是指: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含外语听力)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自己选考3个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组成。其中,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分值不变。计入总成绩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采用“6选3”模式,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作为考试科目。
此外,在已公布高考改革方案中,绝大多数省份都明确提出英语一年两考,外语科目将提供两次考试机会,部分省市外语考试将增加听力考试内容。
新高考改革,“统考+选考”模式,增加了考生的选择性;录取批次合并,使录取更加公平;变“学校+专业”为“专业+学校”,加强了高校与学生之间的双向选择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