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按志愿投档后,尚有部分院校招生计划未能完成。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按照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为全面完成未完成计划,进一步提高考生志愿满足率,决定对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未完成计划实行公开征集志愿。现将征集志愿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志愿时间
本次征集志愿时间为2017年7月10日8:00至10日17:00。拟选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可通过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及时查阅相关信息,符合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征集志愿网址http://zj.sceea.cn,或使用考试院“考生助手”手机客户端(可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sceea.cn上扫描二维码下载考生助手APP),填报征集志愿学校及专业志愿(如遇网络不通,考生应及时到县、市、区招考办或其它网络正常的地方上网查询、填报志愿)。对准备填报的学校及专业,考生应查询《招生考试报》2017年招生计划合订本了解各学校的地址、办学性质、各专业收费标准等,并查询学校招生章程,了解学校录取规则和相关要求,避免误填。
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本次征集志愿时间内,考生若未填报征集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及名额
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为本科提前批录取未完成计划的部分,有关院校、专业及名额见附件。
三、征集志愿对象和办法
1.征集志愿对象
(1)军校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对象为学校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且军检结论符合所报学校专业体检要求的未录取理科考生。
(2)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对象为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本校面试合格的未录取男生。
(3)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对象为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相应公安面试合格的未录取理科考生。
(4)西南大学定向西藏就业招生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对象为高考成绩文科530分、理科539分以上在高考志愿填报时填写了《四川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考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申请书》的未被录取考生。
(5)上海海事大学、天津理工大学、钦州学院的航海技术等相关专业未完成计划征集志愿对象为学校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身高和视力等身体状况符合学校要求的未录取考生。
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未录取考生库,为“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征集志愿投档时对不是“自由可投”状态的考生即使填报了征集志愿也不再投档。
2.征集办法
考生最多可填报6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
征集志愿按“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供学校审录。
附件: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提前批录取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及名额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