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普通高中2018级学生课程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福建省从2018级高中学生开始进入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那么,作为使用全国1卷的省份,在其他省份尚未开始大范围开始高考改革的时候,它的新高考将是什么样的呢?
早在2016年5月份,福建省教育厅就曾经公布了《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福建省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方案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起开始启用,在2021年普通高考中正式实施。
福建省高考将实行“3+3”模式,即考生总成绩由统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6选3)成绩组成,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2018年起,高一新生不分文理科,高考总成绩改由两部分组成。
一部分是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的成绩。其中,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可选其一计入总分。
另一部分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6门科目中选出3门,计入高考总分。
说明
6门科目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分为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两种。
合格性考试用于核定学生高中毕业水平和能力,是高中生毕业的主要依据。
而作为高等学校录取依据的等级性考试,采用“6选3”模式,只需根据报考高校提前发布的招生报考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六科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的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学生可根据高校提前发布的招生报考要求和自身特长、兴趣来选定,并且还必须参照高校专业对科目的要求。
譬如说,届时,高校会公布各个专业要求的“3”是什么,假定A高校的材料工程专业要求物理、化学和生物,那么,想考这所高校的考生的等级性考试就必须选这三科。当然,不同高校相同专业大类的要求,大体是一样的。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修Ⅰ、选修Ⅱ三类课程构成。其中选修Ⅰ课程包含选修Ⅰ(A)和选修Ⅰ(B)两个部分。
必修和选修Ⅰ课程的每个模块通常为36课时,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2学分。学生高一高二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都应获得一定的学分,以防止过早偏科,有利于全面发展。选修Ⅰ(B)和选修Ⅱ课程应在各学期适当分散安排,原则上可从高一年级开始安排,课程考核由学校自主实施。
1、普通高中学制三年,每学年 52 周,其中教学时间 40 周、社会实践 1 周,假期(含寒暑假、节假日等)11 周。
2、普通高中每周 35 课时,每课时 45 分钟。学校确需调整课时时长的,要在保证科目及每周教学时间总量均不突破的前提下,并经设区市教育局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长短课时相结合教学。
3、根据各学科课程标准和国家课程教材容量,一般 1 个模块教学时间 36 课时可获得 2 学分,1 个专题教学时间 18 课时可获得 1 学分。
准备参加统一高考的学生,除须修满语文、数学、外语学科的必修和选修Ⅰ(A)课程学分,还应根据自身兴趣特长和高校招生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科作为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选考科目,修满必修和选修Ⅰ(A)课程学分,还可选择其他感兴趣的学科课程模块进行修习。
6选3选考放在高三下进行
综合各学科特点及学制要求,高中各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相应安排在高中三个学年进行,不得提前报考。学生在完成必修学分课程的基础上,在省级确定的考试安排表中选择参加相应学科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时间。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 6 门科目的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统一安排在高三年级下学期(具体另行通知)。
根据国家课程教材保持不变的实际情况,2018 级高中学生总体继续适用教育部 2003 年印发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普通高中学科课程标准》,使用现行国家课程教材,并积极渗透高中新课程新理念和高考综合改革新要求,优化课程模块教学开设要求,突出学科核心素养,实现课程教学与考试评价改革有机衔接、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