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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高考政策
取消文理分科,外语听力考2次……山东省高考改革政策新鲜出炉!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9日
信息来源:中国网教育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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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中考的热度还未消退,山东省的新高考政策又一次引起热议。

取消文理分科、高考采取“3+3”模式、外语听力可以考2次,山东省出台的新高考到底是怎么回事?

不用心急,小编马上带您一探究竟。

2017年,山东省启动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2020年整体实施,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模式。

高考采取3+3模式

夏季高考采取“3+3”考试模式,第一个“3”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科目,即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均为150分;第二个“3”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参加考试,每科满分均为100分,总分750分。

听力有2次考试机会

外语科目考试分听力和笔试两次进行,听力部分有2次考试机会,安排在高三上学期末进行,取最高分计入高考成绩;笔试部分有1次考试机会,在6月国家统一高考期间进行。

山东省还将在条件成熟时,增加口语测试并采用机考方式。

取消文理分科

国家统一考试招生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科,不分文理科,所有考生使用同一套数学试卷。

高中学生不再分为文科生和理科生,由于学生选考科目的多元性,造就了高中学生知识结构的多样性。

“专业(类)+学校”的新模式

从2020年起,山东夏季高考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模式将由目前的“学校+专业”改为“专业(类)+学校”的新模式。

最大的区别是由以往的学校优先变为专业优先,由学校为一个单位投档变为以一个专业(类)加一所学校为一个单位投档。

“文化素质+专业技能”模式

春季高考以高职高专招生为主,实行“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试模式。

“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专业技能”考试包括专业知识和技能测试两部分,总分为750分。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部分采用笔试,考生最多可参加2次技能测试,取最好成绩计入。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分为合格考试和等级考试

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均应参加合格考试,参加夏季高考的学生需参加等级考试。合格考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级考试成绩原始分为100分,按照等级转换规则转换后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

合格考试科目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等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个科目,考生从中自主选择3个科目参加等级考试。

学生对等级科目的选择有条件限制:一是不得将达不到学业水平合格考试要求的科目作为等级考科目;二是要考虑自己选择的等级考科目能否满足高校对专业选科的要求。

“两依据,一参考”

确立了“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模式。

“两依据”是指“依据统一高考成绩和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一参考”是指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重要参考。

从夏季高考到春季高考,从学业水平考试到高考志愿填报,山东省大刀阔斧的改革政策将会带来怎样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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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招分”到“招人”的转变

这种做法打破了单纯用考试分数评价学生的方式,既看“冷冰冰的分”,又看“活生生的人”,实现了从“招分”到“招人”的转变。

山东省委教育工委常务副书记、省教育厅党组书记邓云锋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长期以来,我国高考招生对学生的评价主要是看分数,这次改革确定了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并将具体使用权交给高校。

2020年,山东省在本科高校综合评价招生试点中,还要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依据。考生成绩由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等级考试成绩、高校考核成绩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共同组成,从四个维度对学生进行全面系统评价。

这是高校人才选拔方式的创新,更有利于促进高校科学选才,更有利于高中学生全面发展,更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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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还给”

山东省教育厅一级巡视员、新闻发言人张志勇表示,将体现学生综合素质的标志性成果纳入高校招生依据或者参考,考察的是高中学生的综合素质与高校专业学习的相关性,突破了过去高校招生只看冷冰冰的分,而忽视活生生的人的局面。

张志勇介绍道,“高校选科”,是指高校按照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的需要,确定高中学生报考本专业必须学习的等级考试科目。“学生选考”,是指高中学生根据“高校选科”要求和自身兴趣、志向和学习优势,综合分析自己要选择哪三门学科作为自己学业水平等级考试科目。

“高校选科”和“学生选考”是这次改革的两个关键环节。这项制度的设计,基于三个“还给”,即:把招生自主权还给高校,把办学自主权还给高中,把学习自主权还给学生。

把招生自主权还给高校,赋予了高校按照自己的办学定位和专业要求,确定高中学生必须修习相关课程的权利,这是尊重高校招生自主权的重要体现。

把办学自主权还给高中,使高中学校能够随着“选课走班”制度的普遍实施,逐步走出同质化教育的羁绊,迈向特色化多样化办学道路。

把学习自主权还给学生,给予学生课程学习的主动选择权利,最大限度满足学生的学习兴趣,充分释放学生学习的内驱力,保障学生个性自由发展。

通过这种制度设计,实现了“三个联结”:

一是学习兴趣的联结,高中生除了必修课程的学习,其选修课程的学习必然是基于自身兴趣的优势学科;

二是专业学习基础的双向联结,“高校选科”与“高中选课”的对接,推动的是高中学生对必备的专业学习基础相关课程的学习;

三是综合素质的双向联结。

3

“专业(类)+学校”不是简单的顺序调换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院长张琳表示,长期以来高校招生一直实行“学校+专业(类)”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模式。每年,都会有学生被自己心仪的学校录取,但是却被安排到自己不喜欢的专业。

在最低录取线的保护下,一般地方院校不论专业办学水平多高,都无法与大家心目中的“名校”或“重点高校”竞争。

考生志愿填报大致会呈现三种情形:一是可以选择同一学校的所有专业;二是可以选择同一专业的不同学校;三是可以交叉填报不同学校的不同专业。

实行“专业(类)+学校”的模式后,仍然按照平行志愿分数优先的规则投档。为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选择权,将不再设置专业调剂志愿,各专业(类)的缺额计划通过征集志愿完成。

实行“专业(类)+学校”志愿模式,至少有四方面的优点:

一是充分体现考生的职业倾向和专业兴趣爱好,考生入学后,专业思想更加牢固,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利于学生的专业成长与发展;

二是由于不再设置专业调剂志愿,考生不用担心被录取学校调剂到自己不喜欢的专业,尊重了考生的专业选择权。

三是有利于学校录取到专业志向明确的考生,便于组织管理,有利于专业人才培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是“专业(类)+学校”的志愿模式,打破了过去“学校+专业(类)”志愿填报和投档模式对高校弱势专业的招生保护,促使高校更加注重专业调整和特色优势专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