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段时间没给大家分享学霸经验了,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下几个学霸的语文高分经验,希望能对你的提升有帮助。
高考是高中三年考得最好的一次
高考放榜前,江之韵就已经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了,她高二时是校学生会主席,同时兼任广东省学联副主席,学校大大小小的活动策划和组织现场都有她的身影。“由于学生会的工作比较繁杂,耽误了我挺多学习的时间。高一的成绩波动很大,好的时候可以考年级二十几名,差的时候会落到一百多名。”
不过对于排名,江之韵看得很淡,“我平时不怎么在乎成绩排名,我觉得如果不是高考,神马考试都是浮云。只要一直相信自己能够在高考前把一切补回来就行了。而事实证明高考是我高中三年考得最好的一次。”
把效率管理运用到学习上
到了高三,江之韵卸下所有职务,开始一心一意、心无旁骛地学习。她认为尽管学生会工作或多或少影响了学习,但在工作中她学会了制定工作效率册,把自己要做的事情按轻重缓急列下来,“我觉得效率管理运用在学习上,对我高三的复习帮助特别大,通过列表,我可以知道哪些是重点,哪些可以先放一放,这样提高了学习的效率,也让自己学得更踏实。”
为了让自己葆有学习的体能,之韵每天下午放学后都去操场上慢跑20—30分钟,“其实刚开始特别不情愿跑步,但我总是逼自己去跑,到后来竟然上瘾了,甚至高考第一天考完,我还去跑了几圈。除了头脑更清醒以外,我也发现跑步确实磨练了我的毅力,想想起初这么不情愿的事情我都坚持下来了,对待学习,我怎么可以懈怠呢?”
这句话就是我抱的“佛脚”
江之韵认为自己高考能考出这样的成绩是得益于良好的心态和得当的学习方法。
“也许是之前的学生会工作让我学会随时把心态调整到最佳状态,我考前基本做到放开一切杂念地迎接高考。古希腊的米南德曾经说过,‘人生在世,不是遂己所愿,而是尽己所能。’高考那天我默念着这一句话踏进考场,心中一片坦然。不是说临急抱佛脚么?这句话就是我抱的‘佛脚’。”
说到学习方法,之韵套用了高三英语老师的一句话:“能够把简单的方法运用到极致也是一种造化。”之韵就把钻研错题这一几乎每个人都会用的方法运用到了极致。“我把自己做错过的题都记在错题本上,并且把‘不贰过’写在错题本的封面,每次看错题的时候都自虐式地逼自己要认真钻研,不能同犯第二次错误。所以我做题不算太多,但一定要求自己每做一次题都要有意义。如果发现做过的题还是错,我会很鄙视自己,因为这证明之前做的那一次浪费了时间。”
二
学习放第一,活动量力而行
从高一起,许翔学习就非常认真,她不但成绩好,而且多才多艺。高一时参加学校的艺术节,表演舞台剧《话别》,她饰演主角祝英台;高二时,参加学校的名著阅读竞赛,博览群书的她当之无愧地捧得一等奖。此外,她还参加过全国英语口语竞赛,也获得了全国二等奖……尽管活动多多,但许翔分身有术,总是能合理安排好时间,保证学习成绩不退步。
“我一直把学习放在第一位,其他活动都是在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参加的。”许翔说,高中三年,她的成绩一直保持在年级前列,高三时偶有波动,有时候掉到20多名,“考差了肯定会伤心,但同时也会告诉自己,这次已经把最差的水平暴露出来了,从此一点一滴补回去,下次一定不会再这么差了。”
考前保持一定的紧张度
尽管很多人都认为考前紧张会影响考试的发挥,但许翔不这么认为,她说自己每次考前都会保持一定的紧张度,“这样才能让自己更好地集中注意力,认真答题。”
许翔每门功课都有错题本,她认为对于理科来说,错题本特别有用。“自己做错的题就是重点。我经常都会把错题本上的题目拿出来做,如果做错了就再做一遍,直到自己做对并且弄懂为止。学习就是要有这种钻研的精神,题不在多,而在于理解和掌握了多少。”
高三要学会化压力为动力
许翔说,到了高三,其实家长很少给学生压力,大部分学生的压力都是自己给的。“家长在生活上很关心我们,我们不要觉得有压力,要享受这种关心。自己有压力也是好事,但不要过分加压,要化压力为动力。”
高三下学期开始,几乎每天都在考试,许翔说一开始她也会因为成绩的波动而影响心情,“后来考多了就麻木了,对于成绩和排名也看淡了。我们经常说的一句话是‘考差了攒人品,错的都已经错过了,高考就不会再犯错了’。”
三
关于写作:阅读为写作提供了模仿的条件
说完阅读,接下来必然是写作。阅读与写作简直是玻璃的两面,无论你看着哪一面,都意味着你也正在凝视另一面。我喜欢写作也擅长写作,所以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讲,这个版块我都很有得写。
对于高中写作,也就是以应试为目的的作文,我的建议只有六个字:多读、多仿、多写。
从阅读与写作的关系上来看,读书多的人绝大部分是会写作的人,而一个能写出很好的作品的人更不可能不爱读书。这只因在看了足够数量的文化精品后,哪怕只是东家模仿一点、西家拼凑一点、再加上一点点自己的领悟与润色,最后拿出来的成品,也足以令许多人拍案叫好。
我写作的一个特点是引用多。高三下学期语文老师的女儿为我们班的期中作文写点评,她数了我54分的作文里引例的数量,有接近二十个,有直接引用也有化用。这些引例都是平时我从阅读中积累下的东西,也就是说在一千一百字的篇幅中我每写五六十个字就会用到我的阅读成果。
这里我想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一篇作文里同样是大量引用,有的人的作文会被评价为“丰富”,有的人则是“杂乱”、“堆砌”。为什么?我觉得这是对作文中所引用的内容理解程度的差异造成的。同样的东西,有的人是在阅读中看来、研究并思考过的,有的人是从类似《高中生议论文论点论据大全》中看来的;前者是深入理解,后者则只得了个皮毛。
孰优孰劣,不言而喻。
阅读对于写作而言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提供模仿的条件。
我最早开始写东西,正是始于阅读中的模仿,不管是何种作家,只要我觉得好,我就会按他的风格仿写。小学时我就开始有意识地在我的作文中学习一些冰心儿童文学奖获奖者的风格,后来读的书更多也更杂,我能记起来自己模仿过的作家有鲁迅、夏目漱石、郭敬明、村上春树、钱钟书、杜拉斯、三毛……还有一些恐怕是忘记了。我还自己写古典诗词,甚至模仿司马迁为自己写了一篇文言文小传。
在模仿这些的个性鲜明的作家的过程中,我慢慢开始有了自己的风格。我是怎么发现这一点的呢?这得归功于我的癖好,那就是写了点什么就想给人看。以前看过我写的东西,大家看完后会说“这次是模仿XX的吧”,后来,他们的评价逐渐转向了文字本身,直到某天我惊觉已经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人对我说过我是在模仿某某作家。最后,一本文集里如果有我的作品,大家会说“一看就是孙婧妍写的”;我的作文混在一堆作文中装订起来,老师会知道那是我(这个也有可能是字太乱才认出来的);我在网上发些文章,评论里会有很多说我写的东西有风格。
到这时我就知道,这是我写作的第二个阶段了,我在从模仿走向创作。写东西写得好,与其说是天赋,倒不如说是熟能生巧,就像做饭、洗衣服、开车一样。我现在写文章很少构思或查证,笔到文来,半小时之内在电脑上完成千来字的短文对今天的我来说根本不叫事。但这背后呢,是我从初中起每天不间断的练笔。初一是每天当作业似的逼出三五百字,到后来越来越喜欢,课间也写、午休也写、回宿舍也写、上课都趁老师不注意偷偷写,每天能写一两千字,假期还能翻好几倍。这些练笔大多没有特定内容,写完了我也不回看,大部分都直接进了垃圾桶,就是为了保持一个手感。越来越多的人找我写东西,给网站啊、给学生办的杂志啊、给校刊啊,我很少拒绝,因为反正写什么我都喜欢。
小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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