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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为让女儿上艺术院校 花钱找人帮忙被骗53万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8日
信息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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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晚报讯 子女升学是大事,有的家长病急乱投医。一家长为女儿上艺术院校心急,男子焦某某谎称能为他人办理,多次向这位家长索要办事费用,共计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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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海淀检察院对涉嫌诈骗罪的焦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女儿没考上 家长花53万找人帮忙

  被害人刘刚(化名)陈述,女儿一直报考的艺术院校没有考上。2015年3月份,刘刚联系到在北京的战友孙强(化名),请孙强帮忙看看能不能帮忙上。孙强找到犯罪嫌疑人焦某某。之后焦某某称自己认识人,但要活动经费50万。

  2015年6月,该艺术院校已经招考完毕,但刘刚的女儿没有收到任何消息,询问焦某某时,说让回去等消息。9月刘刚的女儿已经去别的大学报到了,还是没有收到该校的任何消息。这时焦某某答复说,已经联系上某领导,要3万元请领导吃饭、买礼物。刘刚遂将三万元打到焦某某的账户。

  发现被骗后报警 嫌疑人已经把钱花光

  直到10月份,刘刚联系焦某某时,焦某某称要10万元的保证金。这时刘刚已经不再相信焦某某了,就没再给焦某某汇钱。2016年3月,焦某某又向刘刚要10万元钱打点招生办主任。刘刚怀疑自己被骗,一直追着焦某某还钱,未果,遂报警。

  2016年10月焦某某经派出所通知到案。犯罪嫌疑人焦某某系山东人,其在公安机关供述,他1998年当兵,2010年转业,当时是一家汽车服务公司经理。自己身体不好,从刘刚处得来的钱全部用于个人治病等花销。

  2016年10月10日,犯罪嫌疑人焦某某因病取保候审。近日,海淀检察院对涉嫌诈骗罪的焦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提醒 升学应走正常途径

  检察官表示,犯罪嫌疑人焦某某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时,检察官也提醒市民朋友,子女升学问题是大事,必须通过正当途径解决。轻信他人通过非法途径办理,不仅会痛失钱财,更可能耽误子女的升学问题,遗憾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