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明年起启用“3+3”高考模式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8日
信息来源:高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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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起,北京、天津等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区)将进入高考综合改革实施阶段,新一届高一学生将会在3年后采用“3+3”的高考模式。湖北省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方案将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一新生开始启用,在2021年高考中正式实施。“3+3”模式中,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和考生自主选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总分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各150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以等级分计分,录取时各科折算为100分。
计入总成绩的3个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选哪科、怎样选就成了考生和家长共同需要面对的问题。
考生可以参加两次外语考试,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